小时候,因为家里我是唯一的女孩,母亲常常给我去算命,卜我将来有几两命,长大了命相好不好。我出生在正月的大年初四,生产队热火朝天的年代,和饥饿擦肩而过。乡下人老说,正月男,二月女。我的出生得到了父亲的高度重视。甫一出世,我的右嘴角有一颗鲜明的黑痣,算命的狠狠抓住了这个特点,说这个孩子长大了是个富相,天生与福贵结缘。只可惜后来长到了爱美的年龄,我顾自用廉价的废电池弄破了黑痣,命相遭到了损坏,才和大福大贵绝了缘,所幸还留着几两好命才不至于挨饿。家人的宠爱,养成了我的懒散无所无谓。七岁的时候,我被送进了学校,但我总是因为未能做完作业而被老师罚下成为晚归的学生之一。当我晃晃荡荡回到家时,饭桌上总是大哥恶狠狠的瞪眼和父亲担忧的眼神。我放任自己的懒惰和自由,直到小学才嘎然而止。
我被告知如果两门功课不及格就得肆业回家。我可不愿意整天面对大哥讽刺的眼神,于是赶紧收敛了所有的惰性和自由,老老实实拿起来课本,一段时间的苦读,小学毕业考试我竟为我的母校拿了全公社的第三名。私下里我是颇为自己的小聪明得意的,我的天赋并不差,若干年后我并未如愿考上一所名牌大学,我统统把它归究于自己的懒惰和自由。这种无来由的自我安慰总是让我很舒适,成为我很好的精神疗伤方法之一。谁让我是个懒惰的女人呢,呵呵!我天生就是七分自在三分难受的命!我被注定了不愿意付出努力和辛勤,被注定了随着命运的脚步漂流,成为被定格的那种安于天命的女人!
九十年代初期,我在一所职业高中无心无肺地毕业了。我的许多同学都纷纷朝着深圳和广州的方向迈出了脚步,做了特区的流水线工人。我却还抱着三毛的著作吊儿朗当。我不知道我能做什么。陌生的乡下,未可预知的城市,下落不明的生活在等着我。我真的不知道那儿能安放我的将来。我想把自己当成尴尬的文学女青年,可是我却找不到任何一点东西来证明我有条件成为文学女青年,尽管高中三年来我曾在小城的报刊上发表过几篇豆腐块,而凭那几块豆腐就自命清高地把自己当成文学女青年,那也未免过于儿戏。当最后的一拨高中同学来向我道别时,我终于感到慌张和惶恐了。那是九十年代的第六个年头,我对自己十八年来的无所事事感到了生存的紧逼。我不知道自己该到那里去,那里是我可以去的。寂静的乡下,唯有深夜狗的叫声渲染人类存在的印记。我深切地感到了骇怕,怕被遗忘,怕被唾去!更怕灵魂的躁动和由此带来的恐惧感!我必需走出去,离开这个落后和偏僻的乡下,我只要离开,不要停留!绝不停住。我从梦中醒来,脑里乱七八糟地塞满了影像!一种不曾具体的东西推着我,发出离开的请求!我惴惴不安地和父亲表达了想和同学到深圳去打工的想法。父亲却坚决否定了我的想法,他不敢想像自己的女儿在自己眼睛不能企及的地方独自生活。他宁可养着自己的女儿直到把她交给另一个能养她的男人。我记得那是初夏的乡下,父亲在堂屋里一遍遍吸着他的水烟筒,一遍遍地念叨,那都不能去,你就在家呆着,我和你妈能养得起你!
他们说,我的命里不该有动荡的生活!也许我的父母忘了,我本来就是他们这两颗树上随意落下的叶子,本来就不该被重视被瞩目,我的天性就是随遇而安,可我过早地被他们安放了。在去与留的当儿,酷暑如期来临。乡下人最为繁忙的双抢季节。毒辣的太阳如同鞭子一遍一遍抽打着父亲们的脊背,他们挥汗如雨,却毫无怨言。我是家里享受特殊待遇的一个,我的任务只是在中午为家人送中午饭。当我深一脚浅一脚把午饭送到田间的时候,雨不知道什么时候突然下了起来,父亲和哥哥们却没来得及吃下一口汤水即飞奔着往家的方向奔去,因为家里的晒谷场上正晒着昨夜新脱下的谷子。这鬼天气,说变就变,哥哥们咒骂着,手脚不停地收着谷子,这边刚收完,那边田间却隐隐有了太阳的影子,东边日出西边雨啊!这鬼六月,父亲笑着骂。当我踏着泥泞再次把午饭往回送的时候,心里早已经再次有了决定,我要离开,离开,离开这个可能禁锢我一辈子的可怕的圈子!这个圈子充满了令我骇怕的生活,这种生活决不是我要的,如果让我在泥浆里踏完一辈子,我宁愿死去!
竖夜,我去向我乡下唯一的朋友兰告别,至今我已不记得自己对她说了什么,我只记得她一遍又一遍的地拭着眼泪,然后抬起泪眼,说,你的命本来不该在这儿,这里没有你要的,你一定要出去,我是完了,我的命不好,我没有办法,真的!我知道兰过早地让贫瘠和泥浆压垮了,你想也不敢想,她那小小的肩膀竟然能挑起一百多斤的稻穗!我抚着她柔弱的肩膀,而她竟然毫无知觉,只是问我挑午饭来来回回的,肩膀疼不疼,我说疼,疼!我们抱头痛哭!若干年后,我从城里回家探亲,得知兰嫁给了另一条村子的男人。一辈子和泥土活在一起了,我的眼泪夺眶而出。我不知道人是不是真的有命相一说,但是幂幂之中肯定有某种让人敬畏的东西,而这种东西潜伏在我们的内心,她不停地让你朝着某种被注定的方向赶去,赶去,然后你就在某个圈子停了下来,然后我们的一辈子就被铸塑成形了。我怕狗、怕虫,怕乡下所有的一切,我只想走,走得远远的。就像兰告诉我某次她来了月经,仍要双脚泡在稻田深深的泥浆里,沁凉的水啊深入到骨髓,让她的血液仿佛要倒流一样;就像她屡屡替代大哥去插秧,饥饿的蚂蝗沾上了她的双脚,骤然而来的骇怕让她灵魂出窍,让她从远离家里达十多公里的地方没命地狂奔;就像她频繁地用镰刀把沾了蚂蝗的双脚割得血肉模糊;这些可怕的影像潜伏在我的内心,我无法用语言去表达这种骇怕。我只要离开,不停地走,才能让灵魂安顿下来,稍有平静。
我没有和家人道别,简单的行囊里只有一套换洗的衣服,和一本96年出版的《人民文学》。我也不知道往那里去,十八年了,我第一次真切地面对车站这个名词,第一次面对即将来临的下落不明的生活。置身于茫茫人海,我却没有骇怕的感觉。比之于泥坑,比之我苦命的女友兰,这种不知道将来的生活给我的更多感觉是不可预知的兴奋和期待。我可怜而又贫瘠的乡下岁月,我只想遗忘。若干年后漂零而又动荡的打工生涯仍然不能使我遗忘内心的骇怕。在异乡坚硬的格子间里我疲惫不堪的梦境仍然坚贞不屈地蛰伏着兰血肉模糊的双腿。故乡唯一给我温暖的是父母的疼爱,他们的爱使单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