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挑哥这人
第一次见到他的人,都会惊讶于他的高“海拔”,还会好奇地问他是不是北方人(自古北方出大汉);第一次听过他讲话的人,都会被他逗乐,因为他特别喜欢绘声绘色地讲笑话(虽然很多笑话上不了台面);第一次与他共事的
第一次见到他的人,都会惊讶于他的高“海拔”,还会好奇地问他是不是北方人(自古北方出大汉);第一次听过他讲话的人,都会被他逗乐,因为他特别喜欢绘声绘色地讲笑话(虽然很多笑话上不了台面);第一次与他共事的人,都会与之成为GoodPartners,因为他不会让别人吃亏,做事大气、慷慨且有条理,还会为别人想得特别周到,与之共事“如沐春风”——1.92的高“海拔”,精干的板寸,古铜色的皮肤,微“囧”的眉毛,双眼皮大眼睛,高鼻梁,天生适合做销售的两片薄嘴唇,一身非蓝即红的T恤+蓝色牛仔长裤,黑色的金利来包包总是被他吊在脖子上(看来特委屈),这就是他了。他说自己很喜欢韩国的潮流服饰,尤其是那些修身的时尚装扮,可现实中的他总是没勇气去突破——他衣柜中的衣服就那么几件,他倒很乐呵地说这样非A即B的选择倒是为他节省了不少时间,他还可以把省下来的置装费给我花(这话听来挺悦耳)。其实,他衣服少最主要的原因是他太“挑”了,每次跟他去买衣服,我们通常是逛遍中央、新百、大洋等诸多商场,却每每空手而归,也正因此,我给他起了个经典的绰号——“挑哥”。他洗完脸,通常都懒得用面霜,对于脸上的痘痘更是从不手下留情,有次他把一个胡子根误认为是痘痘了,结果一下子把它掐得惨不忍睹……
第一眼看到他,你会觉得他挺稳重的,那是他在工作场合或其他正式场合的一贯风格。我看过他在工作中的表现,他的确非常的稳重:他一丝不苟且有条不紊地查询着信息、核对着数字、更新着网站、和同事谈论着发货的事儿,很是利索与能干。那一会,我都觉得自己不认识他了。他的老板也曾在饭桌上夸奖他:“他在工作中是个挺稳重的人,有什么好的意见、建议都敢于大胆提出,对待工作积极、努力且负责,这样奋进的年轻人如今真的不多了——”他也确实因为努力和稳重而成了公司的骨干分子、老板的得力助手。
他是个挺慷慨和懂得感恩的人。之前,租房子的时候,一个热心的老大爷帮了他一个小忙,帮他联系好了自己家旁边一家出租房子的住户,他特别的感激,给那家住户送房租的时候,还特意给老大爷买了一件好牛奶和一箱饼干。在那边住下以后,他觉得把车子放在老大爷的门口每天有点劳烦人家,就隔三差五地给人家送东西吃,平常是炒田螺、香蕉、西瓜和家里的特产锅巴,节假日则是烟酒或一些补品。有次,我挑了两个西瓜,想着带回去可以用勺子舀着吃的,他非让我给门前乘凉的老太太一只,还说:“想吃我们以后再买嘛,夏天这么热,给老人家送个西瓜也是应该的——”每次回去看望爷爷奶奶,他都会挑上好的牛奶、点心、白糖等补品给老人,老人也每每都做一大桌菜给我们吃,还特别得意地夸奖他们的孙子好孝顺——他妈妈生病,他就特意查询有关这个病的资料,还打印出来给妈妈。他老爸老妈一次生气动了手,他难过地安慰着妈妈,挂完电话以后,眼泪都忍不住掉落了下来——
人常说,男孩子多半都比较粗枝大叶,他却无比的细心,较我有过之而无不及。有时候,在长途乘车的时候,我一累了,想到靠着什么东西能舒服点的时候,他的肩膀总能适时地向我移过来,我也总能幸福满满地靠上去。记得有次开车去合肥接他生病的爷爷,路上我困了,但不知道那个座位怎么移动开来,我还没有开口说话,他就帮我把座位移好了。我喜欢吃鸡肉,他之前每次回家的时候都会记得给我带他们县城有名的“黄记烧鸡”,时而不时还会亲自动手烧鸡给我吃。五六月我赋闲在家的时候,隔三差五,他还总能记得到公司附近一家好吃的卤菜店买盐水鸡给我吃——以前大家住得远的时候,他每天早上都会叫我起床,晚上都会跟我道晚安,如此这般,居然持续了整整将近一年的时间。他说,如果不叫你,万一你睡过了迟到呢.?如果不道晚安,万一你等我失眠了呢?那我岂不是罪过!时刻得记着!
从公共场合回来,回到日常生活中来,他简直像是彻头彻尾地变了一个人:活泼、调皮、爱说爱笑,有时候甚至有点疯。怪不得,小时候他老挨爸爸妈妈的“毒打”呢,也无怪乎他在小学初中时曾被老师们评为“全乡最调皮的学生”。听他的奶奶和妈妈讲,小时候的他住在老家的碧云湖边,天天带着一大帮小孩钓鱼、摸虾、捉螃蟹,因为害怕他出事,爸妈没少打他。他常趁奶奶睡着的时候从她身上“翻山越岭”偷着逃出去玩(奶奶故意用胖身躯把他堵在里面睡午觉);他不想让奶奶和姥姥一起看戏剧就把电视的天线故意扭得没信号,待她们出去后自己一个人在家看动画;他小时候喜欢吃糖,无论奶奶把吃剩的糖果放得多么的严实,他都能找得到……堂妹也“控诉”了他小时候的“恶行”:他小时候期末成绩考得不好就回去装着难过得吃不下饭,大人一看好心疼,不打他反过来哄他了;他赢了大家的弹子后,再重新卖给大家,价格比原来的还要贵一点;他有一只放在红盒子内的金灿灿的宝贝小乌龟,谁都不给看,他拿着它在小伙伴中卖钱;他还跟堂弟堂妹们抢白糖吃,自己抱了糖罐子站在高处,高呼“这是我的!”他小时候的“劣行”颇多,这也就注定了他后来无论怎么变,骨子里始终有种“皮”的天性。他现在还那样,动不动跟我抢零食吃,尤其是甜食与冷饮。“白色情人节”时,我送他了一大盒“金帝巧克力”,除了当晚我曾享用到了一小块之外,其他的都不知不觉地消失了。有次,冰箱里只剩下一个冰淇淋了,他说我们一起吃吧,我说好,结果他把那只冰淇淋添了个遍,我心里那个恶心啊。有段时间,吃过晚饭,他总喜欢逗我,逗得我生气地用拖鞋砸他时,他就得意地钻进屋里,笑嘻嘻地说:“嗨,看你真开不起玩笑,又生气了!”他还天天讲笑话,像那个“毛泽东、朱德和邓小平碰见土著人”之类上不了台面的笑话,我想憋住不笑,可一听到他绘声绘色的描述,就总忍不住扑哧笑出声来。他跟我玩扑克赌彩虹糖,每次赢家可以吃一粒,结果大部分彩虹糖都被他赢去了。他故意咂着嘴巴说:“这糖太甜了,受不了了,太甜了”,我无所谓地表示自己本来就不喜欢这种太甜的糖果,他就戏称我为老“输”记,我那个好气好笑啊。
调皮归调皮,他还是很顾家的一个人,这点让我特别的有安全感。每天无论上班多么的辛苦,下了班,他都会在问过我的意思后去菜场买我喜欢吃的蔬菜,然后风风火火地奔向厨房。如今,他的“酸辣黄瓜条”、“丝
版权声明:本文由sf999传奇新服发布网原创或收集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上一篇:心不离,爱一生(三)
下一篇:以前的生活真的很好吗?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