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那哥们《泡妞无罪》的宣言,顿时吓得俺出了一身冷汗!
当然俺不是耽心自己,俺已经是“妞”的妈妈级人物了。过了“妞”的关口。还俱备了“反泡”的本领,只是俺耽心那哥们呢,虽说相识只有那么一二天,可不是说相逢是缘吗?不忍心看着他往火坑里跳呢。必须有人站出来,主持“公道”。那个人就是……俺。嘿嘿……

“泡”——一动词,连两方。
情况一:双方互泡
你情我愿,一见如故,你欣赏我的聪明漂亮,我喜欢你的才思敏锐,一聊之下,心旷神怡,修身养性,,甚至提神,甚至醒心。一翻神侃如饮琼浆甘露,神清气爽。别陶醉,感情可是很没出息的,也最不争气。可不象手里的笔那么好把握,想拿拿起来,想放就放下。一来二往,几番过招,英雄遇知已,难免擦出点“火星,金星,五角星什么的,闪闪发亮地诱惑着你,到时候,站着说话,可不太舒服呢。擦枪还有走火的时候不是?何况人呢?事真至此,老婆,老公就算是亲的,也不管用了,她(他)们手里拎把“小慧剑”毫不留情地把你割得乱七八糟,千疮百孔,满目疮痍……反正那些恐怖的成语,你就想吧!
情况二:一个泡另一个
一主动,一被动。主动方当然要使出浑身解数,展示自己的优良品质,卓越才情,出色容貌,那些老江湖们可是出手不凡,当一方身不由己时,已经晕了,想全身而退那是梦想。那条叫“情”的线,越逃缠得越紧,不勒死,小样儿,算你命大了
再倘若不幸遇到象俺这样痴情的女子,“为爱痴狂”也是极有可能的事呢,到时候,谁不杀柏仁,柏仁却为谁而死。只要你那小良心还扑腾,扑腾地跳着,就会一直被追遣,被讨债。那叫个“惨”呀!!
虽说逆耳,也冒着朋友跟俺掰交的威险尽了忠言的,俺可是“过来人”
俺信奉无间道里的一句话“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嘻嘻,流汗了吧?……
还泡妞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