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重名

拒绝重名

金科玉律杂文2026-05-12 07:38:02
女儿的名字是我给起的。派出所户籍科的警察大姐肯定地说,我当拥有此名的著作权,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我想,她说的极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益自当人人平等,我的著作权本就该与鲁迅先生的巨著、以及韩寒小说
女儿的名字是我给起的。派出所户籍科的警察大姐肯定地说,我当拥有此名的著作权,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我想,她说的极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益自当人人平等,我的著作权本就该与鲁迅先生的巨著、以及韩寒小说的著作权是一样一样的。前些日子里女儿说,老爸,你看你帮我起的这名,我们学校与我同名同姓的就有。我心里一惊,正打算着让她诉之法律,女儿又说那位同名同姓的是位学姐……学姐?那自然是赶着出生在我闺女的前面,这倒好,敢情是我在侵犯着人家的著作权哩。要说这中国人的名字起得也有点扯并不为过,我们发明的汉字据说近四万,常用的也有两万多,每人两三字,按理说是足够分配了的,但为何竟会出现这许多同名同姓的人呢?我困惑着,却又好奇心起,便寻思着要找出造成这种状况的种种归因,将那些恶隐于背后的诟病统统给它抖落出来才好。
中国人就有喜好扎堆的习惯,更有着喜好扎堆地进行复制的习惯,连起名字都这样。要说这起名字的学问,我还是得佩服人家日本人,自从“明治维新”政府强令国民必须冠以姓名伊始,人家就显示出那种高瞻远瞩般的前瞻性,姓名以四字为基数,目的就是杜绝重名。如稻田杂草、小野猪二;人口发展众多时又可加到五个字,或是“未婚先有子”,或是“朝三暮四郎”如类,往后的发展则可根据需要,又能加成六字,成了“未婚先有子好”,“朝三暮四郎强”,这样就不易重名,或是重名的概率总是要小一些。不象我们,到处都是李强、张强,到处都是王伟、刘伟,或是叫杨伟。早年间上海市就曾经作过调查,叫刘慧芳这姓名的人就有两万多……我晕啊!上海就两万多,那全国该有多少个刘慧芳呀?
名字本是用来区分人与人之间个体不同的一个符号,但却因为是同名同姓而闹出误会、或是闹了笑话实是件令人不太爽的糗事。早些年报纸上铺天盖地地报道“苏丹红”染色剂事件时,江西有个叫苏丹红的女人就遭遇了让她哭笑不得事儿,某日,丈夫怒气冲冲地回来,开口就要与她离婚,理由是各种报纸都说她身体带有至癌物质。哈哈哈,都是这名字惹的祸!李某也曾通过有关渠道查询与己同名同姓之人,所幸本市没有,全国倒显示出了几个有些头脸的官儿,鬼哥在此得奉劝一句,你们也该严于律己、洁身自好才是,自觉提升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多为民众做些实事,别去整那些贪污腐化、男盗女娼的“鸟”事,既害了自己,也败坏了老子的“名声”,谁叫我们同名同姓呢?唉,想我中华泱泱大国,竟会被起名字这点小学问给为难住了,确是有点不应该的呀!
这种扎堆地进行复制的习惯,也还表现在其它领域之中。张三的公司费钱费力刚刚研制出来的新产品,没几天那满大街的店面就全都摆上了复制的货色。有些还会化化妆,一窝蜂似地进、又一窝蜂似地出,影视界犹为甚。早年间银屏上尽是些大辫子形象,尔后出现过许多的“狙击手”,转而又出现一群一窝的“特务”,特烦!有些却连妆都懒得画,真接上“山寨”克隆,每个细胞都不带变化,但却绝对带着病毒。譬如那些“山寨”手机,外表依然光鲜漂亮,却看不见肚子里都装着的是什么货,待你的话费莫名其妙地不断往上蹿时,那才反应过来自己是被“病毒”给伤着了。复制和克隆者,必定是挑选那些功成名就的人和物件作为对象,如茅台、五粮液酒;耐克、阿迪达斯、背靠背之类品牌衣物,如国内外驰名的各种香烟、食品等等,挂着羊头卖狗肉。有人提出:“山寨产业”并不代表假冒伪劣,说的似乎也有道理,毕竟“可渇可乐”不能等同于“可口可乐”,那“娃恰恰”确实也不同于“娃哈哈”,但那“娃哈哈”只堵口”,“娃恰恰”却是要堵“心”啊!堵得一口气上不来时,也就赌完了。
论文抄袭却是出现在科学文化领域一种复制现象。中国每年的论文以数十万篇计,其数量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但是,据说有真实内含和科学价值的好论文却并不多。多为东拼西凑的东西,毫无价值可言,全无实值意义。我与一位供职于某学会为编辑的友人就探讨过这个问题,友人一语道破天机。他说,对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研究没有多少意义,但对个人利益的发展却意义重大着哩,因为有无论文发表,对评职、升职、工资和福利待遇都直接关联着,甚至说这还是个硬性指标,缺少不得。由是,我算是整明白了,许多科研造假,论文抄袭则完全是由背后的科研项目经费、以及我们体制下繁杂的各种待遇等等利益驱动着的。就如起名字一样,有许多人也是这样或那样的“命理”在左右和驱动着的,难怪就容易重复了。
科学领域是如此,文化领域又何尝不是如此?听说韩寒最近也在忙着成立一个什么联合会,积极组团维护作家的著作权益事宜。写手们迫于生计要闹将起来是可以理解的,毕竟人家一年辛辛苦苦的劳作耕耘就只换来几两勉强养命的“碎银子”,作家处境并非都如外界揣测的那般光鲜模样,有的就如同书商们的长工一般。实是令人同情啊!但我想,此次组团维权的效果不会太大,这种“改良”思想主导下的行为是起不了多大作用的,你得“革命”,革书商们的命,这样,或许能管点用。市场上充斥着各色各样的盗版读物,国人早已是见怪不怪,反正利益于己无干,还能快乐地分享其“成果”,有何不好?就本人来说,早些年也是喜好买书的,近几年来,忽然发现网上书籍繁多,什么都有,又不用花钱,又何苦费时费钱上书店去买书呢?顶多也只能粘上点臭清高的墨迹味而已。
算了,写到这我已经失去“拒绝重名”的信心了,中国几千年都解决不了的问题,岂是李某操心得了的事?我还是该干嘛干嘛去吧!只是那几位真就“进去了”,我还是要骂几句娘泄泄忿气的,谁让他们要与李某同名又同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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