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事件谁之过?

“校车”事件谁之过?

去归杂文2026-06-13 21:31:16
近日来,“校车”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各地均产传来噩耗,死伤数据让人痛彻心扉,这让我们不得不深思,当今教育制度完善吗?执行起来有可操作性吗?校车事件到底谁知之过错?谁该为之埋单?我是一线的教育者,从事教育
近日来,“校车”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各地均产传来噩耗,死伤数据让人痛彻心扉,这让我们不得不深思,当今教育制度完善吗?执行起来有可操作性吗?校车事件到底谁知之过错?谁该为之埋单?
我是一线的教育者,从事教育工作多年,对咱们目前的教育情况略有了解,之所以发生“校车”事件,绝非偶然,而是我们教育制度的漏洞及监管力度的松懈之恶果。我们常说“教育要靠学校、家长、社会”之间互相协调,但是却漏掉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部门,那就是教育行政部门,也就是所谓的上级(领导部门),每次发生事故上级部门都将责任推至学校,看起来与上级领导毫无瓜葛,其实非也。他们将口号喊得很响“领导负责制”,等到真正出事了便互相推诿扯皮,当甩手掌柜的,害怕丢了头上的那顶“乌纱帽”,承担责任的总是替罪羊——学校负责人与一线教师。这就是咋们目前的教育现状,真的是悲哀呀。
要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首先,规范校车管理,统一制度安排。现在的校车管理十分混乱,缺乏统一的制度安排,尤其是私立学校的校车管理基本属于真空状态,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只有制定相关的法律规范才能使校车的管理规范化,减少事故的发生,防患于未然。
其次,政府加大对教育的重视程度,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如果有足够的财政支持力度,可以适当多配置校车,同时也降低了利益化的竞争,谁还想去超载了,谁还愿意去冒险呢?
最后,加强监管力度,实行强制手段。加强对校车的监管,对于不符合规范的校车和经验不足的司机,采取统一的强制手段,要求规范化,对于违反规范的采取法律手段解决。
再次,不能每次事故的发生赔偿都让国家“掏腰包”,应该严惩相关责任人(在金钱方面),并追究刑事责任,且不能凭借“党籍”做“保护伞”减轻刑罚。
亡羊补牢,为时不晚。只要在事故发生之后不是一味追究谁对谁错,而是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弥补事故造成的后果,虽然死者已矣,再怎样也都就不活来,我们不能让活着的人继续痛苦,而是能够吸取教训,防患于未然,也算是告慰死者的在天之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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