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很久以前就比较仇视美国,到现在也这么认为。我知道自己很狭隘,但没有办法突破这种狭隘。
其实我从小到大一直喜欢看美国的卡通片,《米老鼠和唐老鸭》、《变形金刚》、《猫和老鼠》等等,是我儿时生命体验中的一部分。美国的电影,尤其是名著经典,我也很欣赏。至于文学方面,对我影响最大的小说是《教父》,虽然它只是畅销书,似乎在严肃文学的殿堂里份量不够,但内中蕴含的黑色力量对我的人生观以极大的启示。
我认为美国是一个强大而文明的国度,美利坚民族是一个勇敢而富于智慧的民族。我一向将美国的霸权主义跟普通的美国民众隔开来看,认为数十年来美国在世界范围内为非作歹只是一小撮政客的罪恶勾当。但是,当年美国对伊拉克宣战时,民意测试显示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美国人支持这场稍微有点脑子的人都知道师出无名的战争,我感到前所未有的震惊,对一向标榜民主、自由、人权至上的美利坚民族产生了根本性的怀疑,进而对它的一切文明成果产生了怀疑,怀疑这些文明成果的意义是否等同于野蛮。
或许若干万年之后,史学界会对曾经显赫一时的美利坚合众国盖棺定论:好战的国家,野蛮的民族。
就是现在,我也有充分理由认为美利坚民族是野蛮的民族。衡量一个民族文明或野蛮,不是看它拥有怎样先进的科技,而是看它是否伤害别的民族。一个原始人拿石头砸死了一个人,另一个现代人拿激光枪射杀了一百个人,你不能说因为拿激光枪杀人比拿石头杀人的来得文明就应该大力提倡杀戮。
不尊重别人生命的人,永远处于原始的蒙昧状态。
有史以来,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一直适用于人类社会的发展,谁也逃不了。盛极一时的美利坚合众国,终有一天会像当年同样盛极一时的马其顿帝国、罗马帝国、阿拉伯帝国、蒙古帝国一样,消亡得无声无息。
但,“一直适用”并不意味着就一定合情合理。从怀疑美利坚民族的文明成果,我进而怀疑整个人类的文明史。一段文明史不过薄薄几页,但在当时的人眼前该是多么触目惊心的现实,正如今日被美利坚民族的野蛮行径震惊一样。究竟有没有办法将人类拯救出苦难的轮回?究竟人类社会处于何种形态才算达到文明的程度?
我不否认自己具有民族主义情结。但凭良心说,我并不仇视凌辱过我们的国家或民族的文化,尤其是文学。法国的雨果、卢梭、巴尔扎克,俄国的托尔斯泰,美国的马克.吐温等等,我欣赏他们的作品,并为他们的智慧与胸襟而折服。从作品中我看到他们深邃的眼光,揣想他们在创作中经历了怎样的精神阵痛。
每一个时代既有大师也有庸才,区别在于大师们看到了人世间许多苦痛,洞悉到人性中最令人发指的黑暗,并勇敢、理性地诉诸笔端。而庸才,看到了一些问题,想出了一些办法,也做了一些事,但总不敢直白、全面地写出来,或者干脆就闭了眼睛捏造出子虚乌有的风花雪月取悦大众。
风花雪月有必要吗?有,当然有。人们向往美好、善良、纯洁的境界,以弥补天性中的不足。但这终究是表面上的功夫,治标不治本。唯有挖出人性中的恶根把它曝在阳光下,才有对症下药的可能。
新的问题又出来了。大师们再怎样淋漓尽致地描述出人性的恶,却不能提出解决的办法,或是提出了办法却被事实证明行不通。至于庸才,至多不过替人性中糜烂的伤口扑上粉,在恶臭的脓汁中混上点香水。
至于我,什么都不是,我经历过的事情少之又少,思考的程度浅之又浅,对人性这一重大课题就更是束手无策,写点东西出来可能都会让人反胃,正如我本人就是一个格调不高的混混。
这个文明的、理性的世界,似乎很在乎自己的尊严,容不得污言秽语玷污纸面,却容得下由最文明的方式、最文明的措辞进行掩护的杀戮行径。有一瞬间,我真的以为自己疯了。后来我又怀疑,发疯的不是我,而是这个世界。
若干年前发生过这样一件事情:几个文明人跑到黄土高原一处荒凉的地方,看见一个放羊的孩子,问他放羊图什么。孩子回答说,放羊为了挣钱。文明人又问挣了钱拿来干什么,孩子说将来长大了娶媳妇用。文明人再问娶媳妇干什么,孩子说要跟她生娃。文明人再问生个娃做什么,孩子说叫他长大后也放羊。文明人回来了,把这一经历告之更多的文明人,乃至全中国,至今还可以见到很多文章援引这件事情。
他们的意思,无非是觉得放羊娃可怜又可笑,没有高层次的生活目标,大有浪费生命的遗憾。但我觉得,认为放羊娃可怜又可笑的那个文明的人群,才是可怜又可笑的。他们竟然自认为已超脱了谋食与情-欲这两个最基本、最原始的层次,自认为用过电脑打过手机结交过若干名流就有资格评判放羊娃的生命有意义与否。
同样的,我在这里也不能评判那群文明人的生命有意义与否,只想告诉他们:你们是一群可怜又可笑的人。比方说,你们为了调工资评职称,相互勾心斗角什么事都干得出什么话都说得出。又比方说,你们包二奶搞婚外恋,为了享受肉体上的欢愉就把婚礼上的誓言当放屁。文明人,你们超脱了谋食与情-欲么?有什么资格慨叹放羊娃的生命没有意义?起码,放羊娃现在所想的、将来所要做的,比自认为高人一等的文明人纯粹得多。从这一点看,文明人不仅仅可怜可笑,而且还可憎。
无论人们有多么精彩的理由为自己辩护,都逃不过以下秉性的操控:性-欲、嫉妒、贪婪、欺诈等等。人是聪明的动物,发明了衣服为肉身遮羞,又发明了褒义词为原始的欲-望遮丑,“性-欲”提升为“爱情”,“嫉妒”提升为“见贤思齐”,“贪婪”提升为“上进心”,“欺诈”提升为“策略”,不一而足。人们将罪恶的概念抛得远远的,以致一看到贪婪、嫉妒等词眼便触目惊心,总认为是坏人特有的品质,并对拥有这些品质的人口诛笔伐。难道你自己就真的跟这些丑恶的品质七不沾八不挨么?
从小到大受到的教育,使得我们心目中的善恶概念泾渭分明,但,并不意味着认识到这一点便可以以善良自居。或许是我孤陋寡闻,我一直有这种感觉:大部分人自觉或不自觉地将自己归为善的一类,即或做错了事也以“人孰无过”之类的托辞开脱,却很少想过自己的小小的一个错误、小小的一次放纵,其实是人性中恶的一面的端倪,甚至很多习以为常的、合情合理的事情,其实是大恶。
个体人性的恶,表现在群体性的爆发中就是一个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