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修厂的工作人员,与交警队的民警往往同时出现在事故现场,保证了救援工作的及时进行和道路的及时疏通。但因为我省乃至全国物价部门,没有明确的拖车收费标准,救援费用由各个修理厂自行制定,高昂的拖车费用引起广大驾驶员的强烈不满---(08-14来源:华商网)。
据新闻中说:在一次事故中,汽修厂的清障车将两辆车拖了10公里,就要了1万4千元。世界上哪里有赚钱这么快的企业?哪里有这么高额利润的行业?更为恶劣的是:在有的车祸中,人都死了,但是,汽修厂高额的拖车费却仍然一分不少的照收,简直让死者的家属欲哭无泪。这哪里是拖车?这分明是拖钱!这哪里是救助处理事故?这完全是趁火打劫!
但是,单单靠汽修厂自己能够这样为所欲为?靠纯粹的企业行为能够创造这样的暴利?任何人都知道,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即使能够做到一时,也绝不可能长久。可以说,作为企业的汽修厂纵有翻江捣海的本事,如果没有权力机关做后盾,想这样说一不二地收取高额的拖车费那是痴心妄想。纵有上天入地的神通,如果没有交警部门撑腰,想这样想收多少收多少地霸王收费也只是一厢情愿。说穿了,一些汽修厂之所以敢于这样明目张胆地“拖钱”,皆因背后有交警部门在作后盾,有交警部门在其中以权力分红。
新闻中就介绍说,一些事故车的车主也反感、也愤慨、也质疑,但是,反感归反感,愤慨归愤慨,质疑归质疑,最终还是只得乖乖地掏钱。因为“不交费就不能提走停放在停车场的车,交警也不下事故责任认定书”。所以,明明知道被宰,但是,也只能无可奈何地咬着牙,伸着脖子忍受着,明明心有愤怒,但也只得强装笑脸希望对方发点善心少收一点。因为开车挣钱本身就不易,出一场车祸又损失不小,弄不好是倾家荡产。在这种情况下再掏出高得离谱的拖车费确实有些为难,也有些伤心。但是,在交警队强大的公权为卡与汽修厂强烈的利润追逐欲望的联合下,事故车主所有良好的愿望,所有少出钱的乞求都如爆炸的汽球一样,瞬间就破碎了。
从本质上来说,交警队是政府的职能部门、是国家的公权机关,它的经费都是由财政供给,它的待遇都是由国家保障。所以,它的职责就是依法维护交通秩序,依法处理交通事故。但是,陕西省的一些交警队却与汽修厂结成了利益同盟,把自己变成了金钱的“仆从”,变成了帮企业敛财的同盟。把依法维护交通秩序变成了利用执法权力捞钱的平台,把依法处理交通事故变成了自己发财的良机。这是典型的化公权为私器,变执法为捞钱的行为。它不仅损害了驾驶员的利益,伤害了他们已经受伤的心灵,还损害了法律的尊严,伤害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在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陕西省一些交警队的作法就显得格外的刺眼,格外的伤人,应该是坚决制止,彻底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