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3月5日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势头,满足民众的基本住房需求。3月14日,温家宝总理答记者问时还表示:我们的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都要更多地关注穷人,关注弱势群体,因为他们在我们的社会中还占大多数。
然而,就在两会闭幕之后的第一天,3月15日中国的地价、房价最近出现了戏剧性的变化,某种意义上已经演变成为一种较量:在全国“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坚决抑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涨”、“抑制土地价格过快上涨”;“两会”结束之后,远洋、保利、华润、首开、合景泰富等国有地产商反其道而行之,高价夺标拿地皮,仅"两会"结束次日--3月15日,北京市就诞生了三个“央企地王”,而“地王”周边的房价也应声上涨。最近,温总理在不同场合反复强调要抑制高房价,而央企却在北京创下每平方米3万元的楼面地价纪录和52.4亿元地块总价纪录。而且还没盖楼,价格就已经高出了二手房,甚至旁边的商品房。这中国的房价,是调控政策在与高房价较量,还是总理与总经理在较量?或者是调控政策与高房价根本就没有较量?人们不禁要问:中国的房价,到底是总理说了算,还是企业的总经理说了算?
当然是总理说了算。从过去几年中,我们都可以看到总理对高房价坚决抑制的决心。问题是,总理“坚决抑制”的决心需要转化成具体的量化措施,是控制房价的具体办法,也就是国家发改委和住房建设部要出台一个具体的控制房价标准。但到现在为止,没有一个具体的控制措施。央企之所以疯狂高价拿地,原因就是没有限制的政策制度。
高房价,无措施,财政的腰包先鼓起来。酿成这种局面的背后原因之一,就是总理与总经理有一个共同的工作职能,为工作人员发工资。为了发工资,财政就得有钱,而财政的20%几乎来自房地产,一些地方财政来自房地产的收入大概占到40%~60%。总理与总经理一样要给大家发钱,从发工资的角度看,房价太低,一旦房价太低,财政收入就会减少,发工资就会成问题。
央企为何敢无视总理“坚决抑制高房价”的要求,以高价拿地?
在我国,土地是绝对的垄断性供应,而央企有的是垄断资源:一是特殊地位的垄断;二是与相关土地拍卖政府部门的关系垄断;三是资金上的垄断;还有一个特殊垄断,就是央企不怕违约,拿块地不论要花50亿、80亿,还是100亿,一般私企不敢拿出这么多钱,而央企的钱是银行的,即使央企未必能拿出这么多的流动资金,政府也不会封其账号。因为央企是政府的,土地拍卖也是政府在做,一个卖方,一个买方,还有一个银行是资金提供方,三者尽管发生了交易行为,但都是一家人。政府不敢让央企破产,一旦破产,所有的后果还得政府来处理。央企进入房地产后,出手力度让人咋舌,确实推高了房价,对房地产行业冲击明显,且带来负面影响。其实,企业之间应该是平等的,央企进入房地产市场并不违法违规。只是作为"国字级"的国资委控股企业也去充当抬高房价的角色,人们感情上比较难以接受。央企插手主业以外的业务,本身就是一种不规范行为,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市场的不公平竞争。同时,一些央企不顾后果高价拿地,在开发商握有定价权的机制下,地价成本转移到房价上,并最终转嫁到购房者身上,给购房者带来沉重的负担。
从长远看,应该如何有效地抑制“地王”频出、地价高企的现象?
1、央企今后就不要介入土地竞拍,应该通过立法用政策制度规定下来。应该通过立法的形式,禁止央企参入土地竞拍。国有企业本来就应该为民生服务,应该在私营企业无法介入的领域去作为。房地产业是个高暴利行业,国有企业进入就是与民争利。
我认为应该从利益链条上进行操作。可按照现有规定,对企业收取土地闲置费。如果这一规定能严格执行,可以有效地促进供应,并抑制地价的上涨。同时,建议对房屋收取空置费,还要向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持有者征收物业税,从而增加开发商和持有人的持有成本,减少持有量,更好地调解市场供需。
现在的房地产市场已经成为了一个“赌场”,参与者是地方政府、房地产商、投机者。那些没有购买能力的消费者已经被排除在外,即使动用存款挺进楼市的购房者,也大多处于投资性需求而非自住性需求。房地产不断膨胀,央企手头资金过于宽绰,地方政府还债压力巨大,在这种局面下,击鼓传花的游戏已经轮到央企,未来市场一旦逆转,央企即被套牢。一个简单的解决办法就是问责“一把手”,谁拿“地王”谁“下课”。
2、应该进行税制的改革,不要让土地出让金成为地方财政主要来源。房地产业是地方政府的主要财政来源,所以地方政府被认为是直接或间接推高房价的始作俑者。
现在很多沿海地区土地出让金占到了财政收入的60%~70%,这个比例太高了。所以,地方政府对土地、地价的上涨就有一种渴望,地价上涨前提是房价要上涨,因为地价是面粉,房子是面包,面粉涨价得要面包先涨价,因为有动机,所以会激励推高房价。
假如取消GDP的政绩考核,限制地方政府介入房地产业,房价能降下来。
3、应该修改《房地产法》。比如说,规定两年之内不允许交易。仅就这一规定,房地产投机就会大幅缩水,房价就会降下来。要是能做到这一步,地方政府就不会哄抬价格,房价肯定就会降下来。中央政府是不会哄抬价格的,地方政府才是积极的推动者。我国的所有法律条文中,没有一条规定用GDP考核政绩,现在完全是政府的人为行为,所以,有人叫这是“抢劫数量考绩法”。现在,是温总理采取具体措施的时候了:一是让地方政府彻底退出土地拍卖序列;二是地方政府通过不动产税来获得收益;三是购买商品房后,两年之内或是五年之内不允许买卖交易。最后建议在全国人大组成全国房地产委员会,专门治理房地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