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

强奸

史达祖杂文2025-06-14 13:22:01
强奸,在法律意义上讲,就是违背当事者意愿,强行与对方发生性行为的举动。法律规定,强奸是一种违法行为。一旦发生,当事者将受到法律的惩治。然而广义的讲,强奸泛指那些把自己的的意志强加于别人的一切举动。如恶
强奸,在法律意义上讲,就是违背当事者意愿,强行与对方发生性行为的举动。法律规定,强奸是一种违法行为。一旦发生,当事者将受到法律的惩治。然而广义的讲,强奸泛指那些把自己的的意志强加于别人的一切举动。如恶霸、政客、地痞、无赖、泼妇们,都很愿意以自己的好恶去要求别人按照自己的意愿做事,尽管对方极不情愿,但迫于生存、避祸、消灾、免难等等、等等诸多的顾忌而默默地承受。这就使得一些自以为是的“东西”去赤裸裸强奸国家法律、做人的准则、游戏的规则,进而乐此不疲。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一个国家,一个团体,一个单位,一个家庭,只要是有人的地方就离不开规矩,所谓规矩于国家来说就是法律。法律是国家赖以存在的游戏规则,国之兴衰与法律的健全和法律的实施有着息息相关的牵连。因故,法律应该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规矩”,法律面前应该人人平等,然而这种所谓的“规矩”在某些时候仅仅是一张苍白而无奈的废纸!这“规矩”往往被某些领导阶层的人物,在大庭广众的睽睽众目之下被赤裸裸的强奸!
众所周知,今年5.12大地震给汶川及周边地区以毁灭性的灾难。灾难没有震倒灾区人民,被地震摧毁的灾区学校在党和全国人民的热心资助下,一排排整洁的活动板房在被震魔摧毁的废墟上坚强的站了起来。老师有了办公的地方,学生有了上课的地方,这本来就是一件惠民的好事。为此,灾区师生的心底都暗暗攒足了一股子为国争光,回报社会的力量。
无独有偶,在遭受了百年不遇的灾难之后,在灾区教职工还没有真正的在灾难的阴影里走出来的时候。某灾区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被一位副市长在一次教育工作会议上赤裸裸的强奸了:灾区教职工取消五天工作制,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不准以任何形式发放加班费!灾后的人们,或多或少、或轻或重的都有损失。灾后的废墟不光是学校,好多教职工的家庭都没能在这次灾难中幸免。面对灾后重建,教师担负的不仅仅是教学任务。他们当中许多人在这次灾难中失去了亲人,有好多家庭被震魔夺去了房子。身心承载着巨大压力和痛苦的教职工被无端的取消理应享受的双休日,这无疑是没有人性的落井下石之举。看似风平浪静的校园里由于这不得人心的无义之举,暗暗激越着一股愤愤不平的潜流。课堂上、办公室没了往日的活跃,一股子沉闷压抑着早已为恢复自然灾害损失而准备好的劲头。教与学的积极性被强制侵犯合法权益的愤怒打击成沉默的对抗。不难想象,这样的现状对教学效益将起到什么样的影响,最终苦了的还是学生。
法律应该是每个公民遵守的准则,有道是“王子犯法,与民同罪”,法律的精髓当然是公平、公正,任何形式的违法行为理应受到制裁!然而,在国家三令五申强调要“依法治国”的今天,人治强于法制的历史在这个非常时期、非常地域再一次被丑陋的搬上了舞台。就这样,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律被一个信口雌黄的市长恣意的蹂躏了。就这样,原本鼓足干劲的教职工,在这样的强奸中消亡了发奋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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