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京晨报》2月23日报道,2012年,年收入达到12万元高收入者,主动到南京市地税局进行“个税”申报的人数达10.4万人,在全国各个城市中位于前列。分别占2010年5.4万人的193%,占2011年6.7万人的155%。递增速度可谓三年三大步。
笔者不禁为南京个税申报人数首次突破10万、递增速度实现三年三大步叫好,且感叹频频,有感之一:社会正由少数人致富走向共同致富。改革开放之初,总设计师邓小平提出,让一小部份人先富裕起来,然后带动共同致富。年收入12万元高收入者主动申报个税之增速实现三年三大步,不正是这一思路正在实现的体现么?;有感之二:群众依法纳税和纳税光荣的观念在不断提升。近些年来,《个人所得税法》经多次修订,每次修订都大幅度提高了纳税起征点,但起征点的提高,不断没减少纳税人,反而使申报人数突飞猛进,这足以说明,随着税法宣传的不断深入和人们法制观念的不断提高,尽《宪法》规定的“公民有纳税的义务”、“我是纳税人,我纳税我光荣”的观念与思维正深入人心;有感之三:税务机关优质服务不断提升。税务机关设计的年所得12万元,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的方式多种多样,既可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也可以通过网上办税平台进行申报,还可以授权自己所在的单位进行集中申报。另外,如果纳税人对自己日常的收入情况掌握不清,还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请查询本人收入及纳税信息,还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网上查询的密码。这些举措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申报;有感之四:税务机关依法从严治税在不断加强。据报道称,南京市雨花台区某公司员工刘小姐,2011年取得工资11万元,从公司取得分红5万元,福利彩票中奖2万元,以上3项收入平时均按照规定扣缴了个人所得税。2012年,税务机关在对刘小姐所在的公司进行纳税检查时,发现刘小姐2011年合计取得收入为18万元,虽然平时所在单位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但刘小姐未向税务机关进行12万元高收入个人申报,对刘小姐年收入超过12万元但未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的行为除按规定补缴税款外,还依法进行了处罚。
目前,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贫富差距最大国家之一。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与中外记者见面时,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说“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努力解决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共同富裕是最广大人民的共同愿望,也是我们党带领人民实行改革开放、加快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初衷。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强调“必须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
30多年来,我们党从来没有放弃共同富裕的原则和目标。党和政府采取了一系列调控收入差距的政策措施。“个人所得税法”的出台和多次修订,以及对年收入12万元以上纳税人主动申报缴税的规定,正是税收作为经济杠杆在党的这一政策措施方面的重要表现和其政策措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祝贺高收入人群不断增加、个税申报增速不断提高的同时,更盼望更多的人成为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主动申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