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一度的电视歌手大赛正如火如荼的持续风光着。晚上在住宅区转一圈,不知有多少窗户里飘荡着美女董卿悦耳的主持音:请评委打分,请选手进行综合素质测试。打开电脑,铺天盖地的帖子指手画脚、品头论足。公开透明和全民参与强有力的吸引着观众眼球,狠狠的打击了同一时段播出的其他节目。余秋雨的博客点击率急剧上窜(听说一个从体育主持滑到娱乐圈子的所谓名人开一个博网站付账50万,不知余老先生博价几何),如他数年前初次参与此类节目,几本颇受有争议的文集再版、再版,多次荣登畅销书榜首。
关于本大赛的文章汗牛充栋,从各个层次各个角度解剖得支离破碎,切削得薄如蝉翼。我还是少说为好,评论时事不是我的长项。况且一不留神,会得罪了哪路神仙。
其实不仅是此事一项,现在的社会真的是很民主很宽容,舆论真的是很自由很宽松,杂志、报纸、网络、短信;从国家大事到家庭琐事,从体育界到娱乐界,从国际到国内,谁想说什么就说什么,肯定、否定,赞美、批评,溢美、谩骂,造谣、辟谣,都已成家常便饭,大众都已是习以为常,大都抱着姑且说之姑且听之的态度。特别是不知从何时起,一个新词,“恶搞”,在舆论界大行其道,在媒体上的文化新闻中,看到和听到最多的是“恶搞”的新闻,一会儿是“四大名著遭恶搞”,一会儿是“红色影片遭恶搞”,一会儿是“伟大诗人屈原被恶搞”,一会儿是“古代诗歌遭恶搞”,一会儿是“孔子遭恶搞”……一时间,“恶搞”几乎充满了人们的视听空间。
“恶搞是人民冷嘲热讽的解构姿态,恶搞是人民喜闻乐见的文艺批评,恶搞是人民平凡有趣的精神追求……”这是“恶搞文化”倡导者打着“人民”的幌子提出的所谓批评原则、审美趣味和娱乐精神。其实,大部分“恶搞”已经彻底背离了“人民大众”。他们抱着消遣娱乐反文化的态度,丧失了应有的道德荣辱标准,全然没有任何顾忌地在“恶搞文化”中发挥他们的所谓“创造力”。当历史上一部部经典名著、一个个文化伟人、一幅幅世界名画被拿来搞得面目全非,被肆意曲解时,这种所谓的“恶搞文化”,已经成了一种“纯粹的游戏和荒诞的行为”。
曾有读者这样严肃追问:“近几十年来,中国社会的变化,可谓沧海桑田,这为有志于文学创作的人提供了一座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富矿,但为什么却始终没有产生足以和时代相匹配的伟大作品和文学巨匠呢?”今天,“足以和时代相匹配的伟大作品和文学巨匠”的确是稀少难见,但是,许多人却在“恶搞”上表现了极为发达的创造力,他们不是渴望创造“和时代相匹配的伟大作品”,而是剑走偏锋,把创造力、想象力用在了“恶搞”上,用在了“戏侮严肃”、“戏侮文化”上。
有“恶搞”网友称,现在已经进入了一个“恶搞”资源高度发达的时代,全民“恶搞狂欢”成为一种消费娱乐时尚……但是孰不知,当“恶搞”越过了人类公认的道德、伦理、精神界限,公认的文化理念,“恶搞”也就必然没有了它的存在意义。因此,如今的问题,已经不是能不能“恶搞”的问题,也不是对“恶搞”宽容与否的问题,而是应该彻底刹刹这种“恶搞”之风了!
不以为丑,反以为美;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既暴露出当前某些引导舆论的媒体和从业人员社会责任感的缺失,也透射出在追逐市场利益中值得警惕的道德滑坡现象。如何构建与和谐社会相适应、与网络时代相适应的新的舆论道德观、价值观、伦理观和文化观,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绿色舆论环境,是一个值得全社会共同深入探讨的大课题。
对于恶搞,光痛心疾首地责难显然没用。健全相关法规的同时,做正面有效的引导才是正途。为此,要积极倡导符合当今社会主流价值观的文明的交流原则,提高人们的人文修养和道德品行,发扬精神守护的自觉意识。要让人们明白,发言并不等同于发泄,讽刺也不能代替思考,唯有用理性的态度,参与、维护、创造才是主体价值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