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认为曹公在描写人物性格上,是无与伦比的。他不似三国中只要是吃饭,动辄“二斤牛肉,一坛好酒”,只要是人物,就是“性格豪爽,一身的本事,是条好汉。”简单粗暴的就将所有的人物分成好人、恶人,而没有本事、没有身份的永远无出头之日。
晴雯就是个也身份低贱的丫鬟,然而曹公的一支神笔另多少人对这个女子哀婉唏嘘呢!
我们先来探探晴雯的出身。曹公的安排也较为奇特,是在晴雯被撵出之后为了把晴雯打发出去,才道明晴雯的出身。
这晴雯当日系赖大家用银子买的,那时晴雯才得十岁,尚未留头。因常跟赖嬷嬷进来,贾母见他生得伶俐标致,十分喜爱。故此赖麽麽将她孝敬了贾母使唤,后来所以到了宝玉房里。这晴雯进来时,也不记得家乡父母。只知有个姑舅哥哥,专能庖宰,也沦落在外,故又求了赖家的收买进来吃工食。赖家的见晴雯虽到贾母跟前,千伶百俐,嘴尖性大,却倒还不忘旧,故又将他姑舅哥哥收买进来,把家里一个女孩子配了他。
作者这里的叙述不难看出晴雯是个身份低下的人,在古时连丫鬟都分三、六、九等,像晴雯这样是贾府的奴仆赖家的丫鬟,是作为礼物送给贾府的,因此身份算是最最低下的。而作者在前面晴雯得意之时,未曾细细道来。而在晴雯被追逐出大观园的时候,才细细道出她的出身,在此时甚至连个安身立命的地方都没有,在这时能更让人出无限的悲凉之意。这亦是曹公的妙笔所在!
晴雯身上有太多的优点了。
从相貌而言,晴雯是所有丫鬟中的翘楚。在文中作者没有像在第三回“荣国府收养林黛玉“中对黛玉、迎、探、惜等直接的相貌描述。而是通过众人的言语,间接的描述。
贾母:但晴雯那丫头我看他甚好,怎么就这样起来。我的意思这些丫头的模样爽利,言谈针线多不及他,将来只他还可以给宝玉使唤得。
王夫人:一见晴雯钗鬓松,衫垂带褪,有春睡捧心之遗风,而且形容面貌恰是上月的那人。
袭人安慰宝玉道:“太太只嫌他生的太好了,未免轻佻些。在太太是深知这样美人似的人必不安静。”
不管是喜欢晴雯的、厌恶晴雯的、抑或持中态度的都对能反映晴雯的外貌之美。
古代,女子的针线是一直反映一个女子的才能的重要指标。晴雯的针线在贾府的所有丫鬟当中是最灵巧的。在第五十二回中“勇晴雯病补雀金裘”中,不但多少能工巧匠,连那裁缝绣匠并那女工见了,都不认得,不敢揽。而晴雯适时在发着高烧,见宝玉忧心,忍不住要为其分忧。抱着病体终于是勉强补成了,而晴雯却因为劳神费心,支撑不住,病情益重。也成了以后她被逐出大观园的悲惨命运留下了病因。这也是晴雯的悲剧,不惜命为宝玉解忧,然而换来的确是带病驱逐的下场。
这两点,相貌漂亮,况且针织过人。按当时社会的标准,这样的条件应该是很好的。纵观整个贾府的丫鬟,应该可以说是第一人了。
然而,晴雯也有其可厌、可怜、可敬、可叹之处。
众人皆说晴雯是最没有奴性的一个!没错,但是并不代表她没有奴性。其实在她心里,相对与其他的丫鬟,她是很有优越性的。在得知袭人每个月可以独得王夫人的二两银子时,她也不是不嫉妒的。晴雯就言语含酸,“虽然碰不见衣裳,或者太太看我勤谨,一个月把太太的公费里分出二两给我也未可知。”这句话,一方面是讥讽袭人,一方面也是因为自己得不到主子的赏识的懊恼。
她也想讨好上层!然而对下层的丫鬟,她又是怎么对待的呢?
那起“虾须镯”事件,晴雯得知真相后。她的劣性就显示出来了,她甚至在没有得知原因的情况下,不分青红皂白的打了坠儿。原文的这段描写很精彩!
晴雯道:“你瞧瞧这小蹄子,不问他还不来呢。这里又放月钱了,又散果子了,你该跑在头里了。你往前些,我不是老虎吃了你!”坠儿只得前凑。晴雯便冷不防欠身一把将他的手抓住,向枕边取了一丈青,向他手上乱戳,口内骂道:“要这爪子作什么?拈不得针,拿不动,只会偷嘴吃。眼皮子又浅,爪子又轻,打嘴现世的,不如戳烂了!”坠儿疼的乱哭乱喊。
甚至等不得袭人回来,要马上撵坠儿出去。这这件事上坠儿固然可恨,然读者请想想。坠儿偷的可是王熙凤的手镯啊!王熙凤对待下人的手段可是够狠的,为何坠儿就敢在虎口上拔毛呢?而晴雯作为宝玉的大丫鬟,可以说有决定下层丫鬟命运的权力。一句话就能觉得坠儿的命运,而文中作者也再无提到坠儿偷手镯的起因结果,这其“虾须镯”就这样在晴雯的一句话中收场了。
然晴雯的劣性还不止于此!对平时生活中,看不惯的人却身处在她之下的,她亦是恃强凌弱、态度傲慢、言语蛮横。对于同处一个屋檐,同为奴隶身份的尽力打压。例如小红仅仅为宝玉服侍过一回,就立刻被晴雯等人用言语压制。可见晴雯在争权斗势上亦不是省油的灯。
晴雯的可敬之处就在于她的抗争性。
在那起操检大观园的闹剧中,以探春和晴雯的反映最为激烈。探春呢,是心痛家族没落,竟出现这种荒唐事,而生的无限耻辱,有种恨铁不成钢的压抑。而晴雯呢?完完全全是对自身命运的抗争,文中的描述极为精彩!
“翻了晴雯的箱子,因问:“是谁的,怎不开了让搜?“袭人等方欲代晴雯开时,只见晴雯挽着头发闯进来,豁一声将箱子掀开,两手捉着底子,朝天往地下尽情一倒,将所有之物尽都倒出。”
晴雯的抗争,是可敬的。犹如一头落入陷阱的野兽,用最后的力量维持自身的尊严。这份力量把那可恶的狗腿子给镇住了!
然而晴雯的抗争性亦是她的可怜之处。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抗争。在那个时代是个不平等的时代,晴雯的力量好比是一粒灰尘飞向大海,起不了半点涟漪,却让大海将其湮没。
曾几何时,晴雯似乎也有过短暂的时光,仿佛那段时光没有主仆之分,只有平等的友谊,某人做错事为讨好她,不惜撕扇子千金买笑。那时她像个高傲的公主享受着宝玉的温纯,我看到此并不觉得晴雯的蛮横。我看到了一个男人呵护女人的温纯,不管这是友谊还是懵懵懂懂的爱情也好,都是美好的!
然而晴雯没有意识到这一点,那只是天堂里的时光。她以为“横竖都会在一起的”,没想过到头来“落花随流各飘零”。
可叹的是晴雯的死,对其来说是个天大的冤屈。
根据红楼梦家们的讨论,认为前八十回为曹公亲笔,后四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