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吴松校长商榷“教为不教,学为创造”

与吴松校长商榷“教为不教,学为创造”

背景杂文2025-06-12 05:30:18
摘要:吴松校长提出的“教为不教,学为创造”的教学理念,从教育角度思考具有相当积极的意义,但是从另外一些角度来思考,还是值得深思和商榷的。云大的历史是辉煌的,但现状却有些难堪和无奈。为了云大美好的未来,
摘要:吴松校长提出的“教为不教,学为创造”的教学理念,从教育角度思考具有相当积极的意义,但是从另外一些角度来思考,还是值得深思和商榷的。云大的历史是辉煌的,但现状却有些难堪和无奈。为了云大美好的未来,全方位贯彻落实“会泽百家,至公天下”的精神是十分必要的。
关键词:“会泽百家,至公天下”;“教为不教,学为创造”;商榷
云南大学吴松校长提出了“教为不教,学为创造”的教学理念,不仅为云南大学结束了无明确“教学理念”的历史,而且为云南大学填补了一项空白,可贺可喜。但深受鲁迅杂文和批判精神影响的笔者不知天高地厚胡说“八道”与吴松校长商榷。
一、从历史角度看“教为不教,学为创造”
云南大学建校已有80余年,为啥在过去80余年里,“无论是从可查到的校史资料中,还是人们的印象和记忆中,学校始终没有明确的‘教学理念’表述”[1]?如果云南大学过去没有明确的教学理念,那么云南大学先辈们在干什么?难道他们在胡教乱教?然而,可是,他们在没有“明确的教学理念”和“胡教乱教”的情况却教出了像费孝通、熊庆来、刘文典和吴松等名家来。
没有明确的教学理念表述,“这一现象绝非云大独有,因为许多大学亦然。”[2]那为什么国内许多大学都没有?这真的“恐怕与我国高等教育的历史不长有关”?那高等教育历史悠久的外国,如英国、德国等,他们是所有的大学都有“明确的‘教学理念’”吗?据笔者所知,并非如此。再说,云大在“明确的教学理念”下却反而教出了震惊中外的杀人狂马家爵之流来。
在云大悠久的“历史长河”中,什么教育方针,什么办学思想,什么教学理念,等等,人们好像早已忘却,而唯独“会泽百家,至公天下”使人终生难忘。真是沙里淘金啊!也真是“人们决择”和“历史选择”的结晶啊!既然如此,又为何不顺从“民意”、遵循“历史”呢?又何必那么千思万虑再提出所谓的明确的“教学理念”呢?
二、从逻辑角度看“教为不教,学为创造”
“虽然教育方针和办学思想已然内含着教学理念,但教学理念毕竟是教育方针和办学思想在教学上的要求和体现,因而把教育方针和办学思想视同为教学理念是不可取的”[3]。于此,笔者想问是谁把“教育方针和办学思想视同为教学理念”?据笔者调查所知,我们并没有犯这样的小儿科诊断错误。
也许是中国汉字内涵太丰富,普通老百姓能力有限,容易混淆,难以区分。读书不多的笔者在与许多云大人交往之后,发现不少人跟笔者一样“糊涂”,喜欢把什么理念,什么精神,什么哲理等经常理解为差不多的东西。
也许每个学校,特别是象云南大学这样的重点大学,有自己的办学、教学、督导、工作等理念是件十分不错的好事,那中国和世界这么多学校,是不是都有自己与众不同的“教学理念”为好?也许每个学校的每个部门应都有自己的理念是件大好事,如云南大学督导团有“督教风学风,导为人为学”[4]的督导理念,教务处有“不至尽善尽美,但须尽心尽责”[5]的工作理念。那云南大学其他学院及其各部门是不是都应有自己的理念为好?恐怕未必如此。
也许是笔者领悟能力有限,对“从这个意义上说,‘教为不教,学为创造’的教学理念不仅与云大建校之初所定下的办学宗旨一脉相承,而且符合学校的现实定位和未来发展的目标定位,同时还是‘会泽百家,至公天下’的云大精神在教学上的体现”[6]有点百思不得其解。“教为不教,学为创造”教学理念与“发扬东亚文化,研究西欧学术,造就专门人才,传播正义真理”办学宗旨一脉相承什么呢?又体现什么“会泽百家,至公天下”精神呢?“学为创造”倒是可以和“至公天下”沾点边,那“教为不教”又如何体现“会泽百家”和“至公天下”呢?
再说,用个人的教学理念“强行替代”数千名教师的教学理念是不是“会泽百家”,能不能更好地“至公天下”?笔者心存疑虑。因为实践早已证明:不同的老师会有不同的教学理念,不同的教学理念会导致不同的教学风格和教学效果。况且许多名校的历史和现实早已表明,在教学上要真正贯彻落实“会泽百家,至公天下”,还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为好。这就需要教学理念多元化,而非一元化。
三、从哲学角度看“教为不教,学为创造”
用矛盾分析法来看,“教”与“学”是一对“矛盾”,“不教”与“创造”应该也是一对“矛盾”。前一“矛盾”好象还不容置疑,说得过去。后一“矛盾”就令人费解了。“不教”怎么“创造”啊?
再用事物运动规律来说,如果“教”是为了“不教”,那“教”岂不停止运动了,符合哲学规律吗?
如果吴校长的提出的“不教”不是笔者此处所理解的含义,那么所提出的概念应以不容易使人产生歧义和误解为宜。
四、从教育角度看“教为不教,学为创造”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这是韩愈先生的经典解释。至于什么是教师,从法律角度来说,就是指具有教师职业资格,从事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其实,不论从古人的言辞,还是从今人的理解来看,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要你一从事教师工作,你就得年年教,月月教,周周教,反正不能“不教”。你“不教”,谁给你饭吃?总之,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教师的天职就是永无止境地和好好地教。
再说,“教”是为了“不教”就止矣,那这种“教”的境界未必有点低吧,“教”的理念未必有点虚啊。如果是为了更好的“教”,如教师更进一步提高了教育教学水平,如让更多的学生再去教身边和社会上更多的人,那岂不更造福学子,造福人类吗?那岂不更符合哲学上的螺旋式上升的运动和发展吗?
如果说“教”就是为了“不教”,笔者依此类推,认为“学”是为了“不学”更合适。如果“学”能达到“不学”的境界,既可以让教师达到“不教”的目的和境界,也可以让学生达到无师自通和“创造”的目的和境界;还可以为国家、社会和人民大众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
五、从人才角度看“教为不教,学为创造”
按现代人才学的理论来看,人才可以按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按能否进行创造活动来分,可分为创造型人才和普通型人才(或非创造型)。再说,在市场经济背景下,云南大学也在不断地扩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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