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酒与戒酒均以不喝为行为目的,但禁酒来自外力,是被动的;戒酒来自内力,是主动的。“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而亡其国者!
大禹是领导,他认识到了酒的危害,并主动戒酒,因而也号召禁酒,这影响力显然是有的。但禹的儿子启继位后,建立了奴隶制国家夏,为了庆贺这一胜利,便大饷诸侯于均台,这大约就是我国公款大型宴会的开始,从此便一发而不可收,以致今日之燎原之势。
到西周时期,周公旦曾颁布《酒诰》,以控制酒的蔓延,但收效甚微。后来没办法就专门设了管酒的官员,以控制酒的生产和消费。汉孝文帝即位时,就有了限日饮酒的记载。萧何造律“三人以上无故群饮,罚金四两”。萧何大概就是喝酒违禁开始罚款的鼻祖了。
三国时期有曹操下禁酒令“孔融争之”的记载,“时年饥,兵兴,曹操表制酒禁,融频书争之,多诲谩之辞。融集与操书云:酒之为德久矣,天垂酒星之耀,地列酒泉之郡,人著酒旨之德。尧不千盅无以建太平,孔非百觚无以堪上圣。孔融频频与曹操争论,曹操何许人也?不但没有采纳他的意见反而杀了他。至隋唐以后,由于生产力发展,禁酒的记载便不多了,皇帝、官僚便将“赐酒”当作奖励下官的一种形式,以至清代“赐玉壶”就像今天发奖杯一样,是一种正儿八经的奖励办法了。
历朝历代提倡禁酒的大有人在,不论是帝王将相还是社会名流,都在为此而奔走呼号。也许天意难违,均收效甚微。遇兵荒马乱、天灾人祸则禁紧;遇五谷丰登、人寿年丰则弛张,故饮酒之势终不可挡。
若禁酒属于集体行为的话,戒酒则纯属个人行为了。个人行为更容易出尔反尔,不易坚持。古人云:“要得断酒法,醒眼看醉人”。“醒眼看醉”确是前车之鉴,但喝酒的人到了酒桌上往往都是“众人皆尽醉,何忍独为醒”的派头,醉眼看醉便没有了醒时的心思,戒酒的事也就抛到“爪哇国”去了。
《醒世恒言》第三十六卷中讲了一个因酒致祸的故事,武官蔡武嗜酒若命,远出作官时,女儿瑞红劝他戒酒,他回了女儿这样一段话:“老夫性与命,全靠水边酉。宁可不吃饭,岂可不饮酒。今听汝忠言,节饮知谨守。每常十遍饮,今番一加九。每常饮十升,今番饮一斗。每常一口吞,今番分两口。每常床上饮,今番地下走。每常到三更,今番二更后。再要裁减时,性命不如狗。”
如此的换汤不换药的所谓“戒酒”,只不过是借诗的调侃权作对女儿的一种答复。
其实,禁酒对于某些特种职业的人在特定的空间内还是应该的。但绝对的戒酒如果不是为了十分必要的原因,如当官欲望太甚的,疾病缠身太重的,妻子管理太严的,酒后惹祸太大的,惜命怕喝着假酒的等等。一般情况下,没必要戒酒。在这样的时代,生活如甘如醴,酒这个生活调节剂岂可完全摒弃呢?戒酒对于嗜酒之人是很难的,但据说又是十分必要的。
有一酒鬼,嗜酒如命,凡酒必喝,凡喝必醉,醉必惹祸。一天,他接到外甥写来的一封信,拆开一看,全是阿拉伯数字,信中写到:“99:8179,7954。76229,8406,9405。7918934。1。91817。”译成汉字是这样的:“舅舅:不要吃酒,吃酒误事。吃了二两酒,不是动怒,就是动武。吃酒要被酒杀死。一点酒也不要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