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米是一种常见的农作物。据说原产于美州大陆,后来不知什么时候就在中国扎下了根儿,这种农作物有一个最突出特点是未老先衰,年纪轻轻的时候就长出了一大把红红的胡子,在秋风中摇曳着,仿佛早已成熟的样子,很有点少年老成的意思。然而大家千万别被它这种假象所迷惑,那胡子其实不过是一个美丽的谎言罢了。等到玉米真正成熟了,那胡子便干枯起来,宛如霜打过的叶子,蔫头搭脑的,只须用两个手指轻轻一捻,便会灰飞烟灭,了无踪迹。
灾荒年间,玉米曾是一种很珍贵的东西,饥饿的人们,如果看到一穗玉米,便会如见了黄金一般,猛扑上去大嚼特嚼,以快朵颐。人们通常的吃法是,嫩玉米需要在火上烤一烤,这样吃起来有一股特殊的香味儿,深受青少年人喜爱。如果太老了的话,就只能磨面和崩爆米花了。玉米面做的玉米糁糊糊,还是很好喝的,但也不能常喝,喝多了倒胃口,因此在我的印象中,玉米是不能作为日常主食的,更多的时候是与别的面搭配着吃,换换口味,倒是不错。玉米面花卷儿,就是一种吃法。当然,这种吃法现在也不常见了,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专吃玉米面的人已经很少了,有些农民甚至会拿玉米来喂猪。
现在我们偶尔还会在街头上看到有小贩沿街叫卖一种黏玉米,这说明玉米经过几代杂交,已经今非昔比,有了一些黏黏糊糊的特性,这大盖也迎合了一些女人喜欢黏糊的特点吧,因此就具备了某种女人缘,常常会招来很多的大姑娘小媳妇围上前来,争先恐后地买来吃,且吃得津津有味儿。这不能不说是玉米的一大进步和特色呵。
玉米虽然几经杂交,千变万化,但其黄色的基因大抵是脱不干净的。需要说明的是,玉米就是玉米,虽然其外表有一层金黄的色彩,但绝对不是什么狗头金,你如果想掰几粒玉米拿到银行里去换钱,多半是会被人赶出来的。当然,你如果想满足一下玉米自我膨胀的爱好,花几个小钱找人崩一锅爆米花儿,那倒是可以作为一种不错的零食来消谴消谴,只是爆米花毕竟不是鲜花,绝对不能拿来插到头上戴。
最后我想说的是,对玉米的晾晒也是很有讲究的,有经验的庄稼人一般是把它们高高地挂起来,或房檐或树梢或别的什么地方,让日晒风吹,云蒸霞蔚,以充分满足其表现的欲望。如果放在阴冷潮湿的环境里太久了,这玉米便会时不时地冒出些酸水来,散发出一股发霉的气息污染环境。如果掰开里边再看看,你就会发现,它的芯已经发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