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看新闻。深圳新州路,有女人在路上被人抢包,路边有烧烤摊主见义勇为,上前抓劫匪,结果胸口被刺。见义勇为者流血不止,他的妻子一直向路过的出租车求助,没有一辆出租车愿意停下来送他们去医院。对于伤者和家属来说,这是一段漫长的过程,延误了抢救时间。最后终于有一辆出租车将他们送到了医院,但因为伤者失血过多,半路上就已经停止了呼吸。
整个见义勇为的过程中,当烧烤摊主被刺倒地后,有三名附近小区的保安也赶过来抓劫匪,但其中两人被刺倒,一个被刺中腹部,一个被刺中腿部。最后一个因为懂得一点基本功夫,将劫匪制伏。
现在烧烤摊主的母亲妻子都伤心欲绝,一直控诉那些见死不救的出租车司机。被刺中腹部的保安至今昏迷,尚未脱离危险期。另一个伤势也并不轻。
据报道,见义勇为者开始是并不知道歹徒携带有凶器的,刺倒三个人后,才最终被有基本功的保安制伏。
不觉想起之前有专家说过的,见义勇为之人在见义勇为之前要先考虑一下,是否有制伏歹徒的能力,而不应该凭一时之勇贸然行事。
我想,如果在见义勇为之时反复思量,那么等考虑好后,歹徒只怕早已行凶得逞,逃之夭夭了。
这种情况,又会被人批评为何在歹徒行凶之时视而不见,不伸出援手帮助受害者。按专家所说,视而不见者完全可以这样争辩啊,我想看看自己是否是他的对手再帮忙啊!
多么可笑。
可是话又说回来,如果明知不是对手还去见义勇为,结果,就像报道中的那个烧烤摊主了。
本身,真的就是一件矛盾的事情。
看着那家人老母和年轻的妻子,不觉叹息,一家顶梁柱就这样丢了性命,这家人以后的生活,该陷入怎样的困境?
见义勇为没有错,精神也值得发扬,但他自己的生命是一回事,对家人的责任也要考虑啊。
摊主的哥哥说道,事发当时也并没有多想,看见有人被抢,第一反映就是冲上去救人,也没考虑到这么多了。他说死者死得其所。可是,这其所,在哪儿?这一家人的生活,将何以为继?
所有人都会认为,被抢的女人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的。可是,她又何尝不是无辜?面对一个死者,以及他的家人,还有另外两个受伤的人,她如何能承担得起?
那是怎样一笔庞大的费用?或许她说不出口的是,面对这样的结局,当时还不如被抢了算了。
又想起同类的案例,一个中年男人见义勇为,在寒冬跳进河里救了落水的母女,结果落下病根,后来因为风湿而瘫痪在床。他们家人去找那对母女,要求给予一定的赔偿,但是被那位母亲用恶劣的态度拒绝了。其实,那对母女经济上也实在太过困难,所以才会态度恶劣的做法。面对这样的事情,我们又能多说些什么?
或许,成立见义勇为基金是能够切实帮助到这样一些人的,可是,能帮得了一时,怎么能帮得了一世?
所以那些冷漠旁观的人,不是没有苦衷的。
见义勇为的矛盾,怎样才是最好解决的办法?
或许,群起而攻之才是正理。但问题是,整个社会能够建立起这样的人员素质,任重而道远,是多久以后才能实现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