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各种检查考核活动众多,关于在检查考核活动中弄虚作假的报道可以说是屡见不鲜。
稍加分析不难看出,弄虚作假者目的不外乎两条:或为了骗取政绩,或为了敷衍过关。凡此种种,除了主观上有弄虚作假之心外,还与客观上有弄虚作假的时间要件,即上级有关部门“检查”未动、“招呼”先行有关。一些官员们为了显示对所检查考核工作的“重视”,免不了要借机造势,提前“预约”,进行轰轰烈烈的“大检查”,以求报纸上有名,广播里有声,电视上有影。
某省的交通系统就喜欢搞这种造势活动。
这种“预约式”检查,看似节省了检查时间,加快了检查进度,但明显弊大于利。因为有足够的“时间差”,这就给工作不实、问题多多的单位提供了弄虚作假的机会。时下,一些地方的领导不太注重“平时”的基础性工作,却很擅长“迎检”之类的活动。当上级检查搞“突击”时,下级也就只能以“突击”应对;你只看“局部”,我就给你看“局部”;你只看“一时”,我就给你看“一时”。在经过精心准备后,一切不合规定的地方都被安排整理得妥妥帖帖、天衣无缝,检查考核组看到的往往是经过精心安排与打扮的场面。就这样,上边一次次检查,下边一次次作假,诚实善良的人们无不切齿痛恨。
上级部门对下级单位进行检查考核,目的在于对基层进行监督和指导,帮助他们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然而,由于“如此这般”,便走了过场。像这样的检查考核,不仅达不到推动工作的目的,还助长了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败坏了我们的党风和社会风气,其危害远远不止于检查本身的形式主义与劳民伤财。由此可见,长期以来实行的以“预约式”为主的检查考核确有改进的必要。
笔者建议有关部门在检查考核时,取消打招呼。多搞些“随时检查”、“随机检查”和微服私访,使基层失去“迎接”和“伪装”的机会,使“检查”不会成为“简查”,“验收”不会成为“宴收”。这样做可能难免会让基层露点丑,丢些面子,但只要知耻后勇,变压力为动力,最终受益的还是绝大多数老百姓。检查者离“真实”近了,被检查者的形式主义、表面文章才会逐渐减少。
其实每年,我省各地交通都要组织若干次“安全大检查”,平时还有专项整顿检查、例行检查等,但还是出现了一些不应该发生的事故和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不少“检查”流于形式,是导致不应该出现事故和问题的重要原因。年末、年初或节假日,各地交通部门都继续按照上级管理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了交通安全大检查活动,笔者认为,这些检查工作思路是好的、目标是明确的,但也要与时俱进,对检查人员要严格实行“检查责任制”。
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负有间接和直接责任的领导实行责任追究的同时,对该项工作负有检查责任的有关人员,也应该负连带责任:谁去检查的,发生了检查内容中的问题,要追究检查者的连带责任,使检查者有“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杜绝检查者检查完毕、情况汇报上去就完事,“事故发生与否对我无关”的错误认识。安全检查固然重要,但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如何抓整改、抓落实更为重要。实行检查责任制后,可以增强检查人员的责任心,使其认真细致地进行检查。
为了杜绝安全隐患,确保企业平安。笔者认为安全检查必须坚持“三原则”:
1,坚持走群众路线的原则。安全检查是一项群众性的工作,必须坚持贯彻群众路线,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坚持领导与群众、专业与普遍、重点与一般相结合的方式方法,发动群策群力,打一场群众性的安全战争。
2,坚持自查和互查相结合的原贝I。自查是指在一个市、一个产业、一个企业自己组织、由领导与群众相结合所进行的检查。互查是上一级领导机关组织市与市之间、产业与产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内的车间之间开展的互相检查。自查是互查的基础,互查可以发现自查没有发现的问题,互相发现对方的长处和先进经验。做到互查互学、互相评比,使被检查单位有促进,检查者也有收获,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3,坚持边查边改的原则。检查只是一种手段,安全生产才是目的。对于检查出来的问题,应该逐步加以解决。这样做,既达到检查的目的,又能鼓舞群众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检查活动深入开展。在检查中,要特别注意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上的一些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因为这些问题既严重影响工人安全、健康,又是生产发展上的重大障碍,解决起来比较困难,日积月累,往往就造成了安全生产上的“老大难”问题,这些问题如得到及时解决,对于调动群众积极性,推动安全检查工作的深入发展关系很大。
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督促发生问题的单位进行解决,对自身不能解决的问题,也可以通过其“桥梁”和“纽带”作用,向省市反映请求上级给予帮助解决。这样,也给下次检查的同志交了一本“明白账”:检查出来的问题,特别是一些长期危害职工安全健康的重大隐患要彻底消除。检查出的其它问题,怎样解决的,什么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是什么原因,使其做到心中有数。只有这样安全检查才能真正取得实效。